为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原则,迅速、科学、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切实提高保障全镇生态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中虹风采
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的思想,坚持把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人民群众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最基本原则。以石龙消防救援大队、石龙镇半专业森林防灭火队为扑救森林火灾的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得动员残疾人、老人、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科学组织,高效扑救,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石龙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镇有关部门和属地村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级负责相关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应急处置与灾前预防相结合,防患于未然,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不断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相关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快速反应、协同有序、科学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实现有火不成灾。
军地联动、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军地应急联动工作指示和部署,组织、指挥协调民兵参与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工作。
防灾重点
森林火灾隐患风险主要与林地类型、风险点数量、气象条件、人口密度等因素有关。低矮杂草灌木和人工林木两种林地类型中具有较大的火灾隐患;风险点主要包括学校、居民区、供电设施等;气象条件主要考虑温度、湿度、降水量和风速等指标;城市人口密度大,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林区附近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根据以往统计数据,春节、元宵、清明、重阳等重大节日为东莞市森林火灾高风险期。
2014年广东省林业厅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和按照《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LY/T1063-2008)与《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请提供森林防火二期规划基础数据的通知》要求,重新对全省县级行政单位进行森林火险等级区划,并印发了《关于发布县级行政单位森林火险区划等级的公告》,石龙镇为Ⅲ级火险单位。